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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张江公证处招聘考核任职公证员

    上海市张江公证处于2018年6月成立,系上海市司法局直管合作制公证处。2019年5月,经上海市司法局批准,上海市张江公证处设立了全国首家自贸区挂牌的公证法律服务中心——上海自贸区公证法律服务中心。

    近期,司法部将组织开展公证员考核任职工作,根据《公证法》第十九条要求,重点面向十年以上执业经历的法官、检察官、律师。如通过司法部举办的考核任职培训班,可成为公证员。现将选聘要求通知如下。       

一、任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技能和职业操守;

2、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25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

3、符合《公证法》第十九条要求:“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工作,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或者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从事审判、检察、法制工作、法律服务满十年的公务员、律师,已经离开原工作岗位,经考核合格的,可以担任公证员。”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受过刑事处罚或近五年内曾受过行政司法拘留处罚的;曾被用人单位开除的;涉嫌违法违规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有个人诚信不良记录的;其他不适合从事公证工作的情形。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者请将个人简历发送至邮箱“zjgzc@zjnotary.com”(邮件主题以“姓名+应聘公证员”命名)。        

三、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11月16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