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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处主任张磊应邀为上海法官专题业务培训班授课

4 月 11 日,我处主任张磊应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邀请,为参加上海法官第 132 期专题业务培训班的全市执行裁判条线的法官进行授课。


张磊主任从本市公证机构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公证的现状和效果、公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的条件和范围、公证债权文书的办理制作环节、执行证书的签发、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申请的情形、被执行人可申请不予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的情形以及具强文书和执行证书的相关问题等七个方面,结合公证工作实际案例,阐述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债权文书的制作环节与相关问题”这一主题。张磊主任2个多小时的授课内容翔实、精彩生动,在法官中引起强烈反响。

本次授课也是公证机构和法院系统就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公证书执行问题的一次有效探讨和互动,有利于发挥公证具强文书减少诉讼、快速实现债权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