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江公证处驻浦东法院公证调解专窗收到了一面特别的锦旗。
01.案情简况
今年八月,李女士(化名)来到浦东法院立案大厅申请立案。经过法官和公证调解专窗公证人员了解,年初,与她携手打拼的丈夫杨先生(化名)因病骤然离世,留下她和远在外地的公婆。 这对年轻的夫妻结婚时,在双方父母的资助下购置了一套上海的两室户商品房。然而天不遂人愿,婚姻不满五年,杨先生便离世了,两人也未留下子嗣。如今,杨先生的父母提出,当初资助购房的款项实为借款。他们表示作为继承人可以不在房产证上署名,但相关借款应当得到补偿。而李女士独自承担着沉重的房贷压力,与公婆就补偿金额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更棘手的是,公婆在未收到补偿前,不愿配合办理房产证。而李女士也担心,若先行支付补偿金,公婆可能会出尔反尔。李女士一时间陷入了两难,诉诸司法程序。
02.公证调解“三位一体”化解纠纷
这起案件牵动着一个破碎家庭的情与理。如何平衡各方诉求,妥善化解矛盾,考验着办案人员的智慧。 经过综合研判,法官和公证人员决定创新性地统合运用提存公证、遗产分割补偿协议公证与继承权公证“三位一体”处理此事。 在法官和公证人员的耐心调解下,儿媳与公婆坐下来有商有量地协调补偿方案。考虑到李女士的经济情况,双方同意,首期一次性支付70%,剩余30%补偿分四年付清,这一安排通过签署遗产分割补偿协议的形式得到了法律保障。 为了化解双方的互信危机,公证人员创新性地引入了“提存公证”机制,由李女士将补偿款存入公证处的资金监管账户,待公婆配合完成继承手续并办理产证后,再由公证处将资金划转至公婆账户。这一“双向保险”的方案既保障了公婆能够收到补偿款,也确保了李女士顺利取得房产证。 在确定解决方案后,专窗主动开展调查核查,仅用一个月时间就出具了继承权公证书。随后,李女士按程序办理提存手续,顺利办理了房产证的变更登记。最终,公证处将监管账户中的补偿款划转至公婆账户,圆满解决了这起继承纠纷。
03.“枫桥经验 爱洒人间”
“要与公婆对簿公堂,我其实经历了很大的思想斗争。”李女士事后感慨道。她坦言,一方面与公婆毕竟还有感情基础,另一方面若不通过司法程序,双方利益又难以调和,这让她深感为难。 “没想到公证调解给了我们一个更好的选择。” 李女士欣慰地表示,通过引入提存公证,公证调解找到了一个既能平衡各方利益,又能兼顾情理的解决方案。灵活的分期支付安排减轻了她的经济压力,资金监管机制则消除了双方的顾虑,最终既解决了现实问题,又没有伤害珍贵的亲情。 “公证调解专窗的法官和公证人员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做法让我深受感动。我曾在新闻中多次听闻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这次亲身经历,更让我体会到这种为民服务的温度。特送上‘枫桥经验 爱洒人间’的锦旗,衷心祝愿公证调解专窗越办越好,继续为老百姓办实事、解难事。”李女士动情地说。